政治
質疑藍營花蓮縣長初選不公 葉耀輝提司法救濟聲請假處分
參與國民黨花蓮縣長黨內初選的前花蓮市長葉耀輝,指控花蓮縣黨部在縣長提名作業中,出現多項程序重大瑕疵,已嚴重違反程序正義與黨內提名規範。因向黨中央申訴未獲回應,且黨中央已對外釋出將採納縣黨部提名建議,葉耀輝決定訴諸司法,聲請假處分,要求凍結爭議初選作業,待程序回歸正軌後,再依黨內制度重新進行。
葉耀輝指出,1月22日已循黨內正常管道,與同樣未被納入初選程序的同志何啟聖,一同前往中央黨部申訴,卻遲遲未獲回應,在相關損害恐難彌補的情況下,只能選擇司法救濟,以維護黨與個人的權益。
葉耀輝指出,聲請假處分並非出於個人恩怨,而是為了捍衛國民黨的制度與形象。他坦言心情相當沉痛,一方面不願因初選紛爭讓國民黨形象蒙塵,另一方面,縣黨部在整個過程中的「不尊重」、「糟蹋」,甚至「羞辱」,逕自對外公布結果,「這是對我從政以來受到最大的侮辱」。
針對初選過程,葉耀輝列舉多項瑕疵指出,縣長提名屬重大選舉事項,事前卻未公開公告、未設報名登記程序,僅憑口頭表達意願即被納入所謂協調名單;此外,縣黨部於1月8日片面決定採取「全民調」方式,未與擬參選人協調,也未正式告知相關決議,相關資訊均是事後從媒體得知。
葉耀輝指出,他曾於1月13日主張,若要全民調,應舉辦至少三場電視公開政見發表及言詞辯論,讓縣民與黨員充分了解候選人理念,但遭縣黨部與競爭對手否決,且由原先宣稱的三家公司改為一家,過程缺乏協調。
他也質疑,縣黨部於1月15日至17日倉促進行單一民調,不僅未給予合理準備時間,民調時程還被提前,形同「偷襲」。即便他已明確要求,若基本程序未獲尊重,勿將他姓名納入民調,縣黨部仍強行列入。事後又將該民調稱為「內參」,卻未經本人同意即對外散布結果,並作為向中央黨部提報提名建議的依據,嚴重侵害其參選權益。
委任律師彭鈞表示,本案已針對縣黨部內參民調及其衍生的提名建議,向法院聲請假處分,要求不得據此向黨中央提報徵召或提名其他候選人。彭鈞指出,若黨中央後續仍未作出適當回應,將評估進一步提起民事訴訟,必要時不排除提出刑事告訴,後續將視黨中央回應再行處理。
【看原文連結】
葉耀輝指出,1月22日已循黨內正常管道,與同樣未被納入初選程序的同志何啟聖,一同前往中央黨部申訴,卻遲遲未獲回應,在相關損害恐難彌補的情況下,只能選擇司法救濟,以維護黨與個人的權益。
葉耀輝指出,聲請假處分並非出於個人恩怨,而是為了捍衛國民黨的制度與形象。他坦言心情相當沉痛,一方面不願因初選紛爭讓國民黨形象蒙塵,另一方面,縣黨部在整個過程中的「不尊重」、「糟蹋」,甚至「羞辱」,逕自對外公布結果,「這是對我從政以來受到最大的侮辱」。
針對初選過程,葉耀輝列舉多項瑕疵指出,縣長提名屬重大選舉事項,事前卻未公開公告、未設報名登記程序,僅憑口頭表達意願即被納入所謂協調名單;此外,縣黨部於1月8日片面決定採取「全民調」方式,未與擬參選人協調,也未正式告知相關決議,相關資訊均是事後從媒體得知。
葉耀輝指出,他曾於1月13日主張,若要全民調,應舉辦至少三場電視公開政見發表及言詞辯論,讓縣民與黨員充分了解候選人理念,但遭縣黨部與競爭對手否決,且由原先宣稱的三家公司改為一家,過程缺乏協調。
他也質疑,縣黨部於1月15日至17日倉促進行單一民調,不僅未給予合理準備時間,民調時程還被提前,形同「偷襲」。即便他已明確要求,若基本程序未獲尊重,勿將他姓名納入民調,縣黨部仍強行列入。事後又將該民調稱為「內參」,卻未經本人同意即對外散布結果,並作為向中央黨部提報提名建議的依據,嚴重侵害其參選權益。
委任律師彭鈞表示,本案已針對縣黨部內參民調及其衍生的提名建議,向法院聲請假處分,要求不得據此向黨中央提報徵召或提名其他候選人。彭鈞指出,若黨中央後續仍未作出適當回應,將評估進一步提起民事訴訟,必要時不排除提出刑事告訴,後續將視黨中央回應再行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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