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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別評鑑惡夢!衛福部改革醫院評鑑「效期4年改6年」118年新制內容曝

編輯部 21小時前 7 瀏覽
告別評鑑惡夢!衛福部改革醫院評鑑「效期4年改6年」118年新制內容曝
記者簡浩正/台北報導

台灣醫護工作辛勞,醫院評鑑制度更長年被批評讓行政負擔更沉重。衛福部長石崇良日前也曾釋出擬將醫院評鑑新制改為6年,讓第一線醫護人員能將心力重新放回病人照護本身說法。衛福部今(27)日公告,衛福部啟動醫院評鑑制度改革第一步,評鑑合格效期由4年延長為6年,並回溯至112年受評合格醫院。即新制上路後,最快要到118年才會再有醫院評鑑。

醫事司今日傍晚發布新聞資訊表示,衛生福利部於115年1月27日公告114年度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合格名單,配合國家政策,評鑑合格效期均由4年延長為6年,並回溯至112年受評合格醫院。本(115)年度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亦將於近期公告修正,使本年度受評醫院合格效期延長為6年。

衛生福利部於113年啟動醫院評鑑制度改革作業,就現行評鑑制度進行通盤檢討,因應智慧科技應用與永續發展趨勢,專家建議未來醫院評鑑制度改革核心朝制定日常化監測機制,品質管理指標配合資訊化發展,轉變為日常監測,並延長評鑑合格效期,醫院不需再耗費人力準備大量評鑑相關文件,讓醫療工作重心回歸醫療服務本質,表現穩定的醫院亦可獲得更多彈性,真正落實評鑑日常化。

衛生福利部預計於115年底完成整體配套措施,與「健康台灣深耕計畫」扣合,導入智慧醫療,改善醫院工作環境及教學模式,減少醫院準備評鑑負擔,並於118年啟動評鑑新制;115年進行中之醫院評鑑不受影響。衛生福利部期許醫院評鑑新制,能促使各層級醫院發揮其功能角色,落實品質管理日常化,共同使醫療體系穩健成長,永續發展。

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傍晚受訪表示,衛福部今正式公告將醫院評鑑合格期限往後拉,拉長為6年,新制一體適用,並回溯至112年受評合格醫院,因此,最快要到118年才會再有醫院評鑑。

她說,評鑑合格效期由4年延長為6年,只是衛福部啟動醫院評鑑制度改革的第一步,第二步就是醫院評鑑內容的調整,衛福部目前已規劃會扣合「健康台灣深耕計畫」的四大主軸。未來調整過後的評鑑內容,將導入智慧醫療,改善、優化醫院工作環境及教學模式,減少醫院準備評鑑負擔,衛生福利部期許醫院評鑑新制,能促使各層級醫院發揮其功能角色。

媒體詢問,總統日前也公開向醫界喊話,要醫界加薪。劉玉菁說,優化醫院工作環境的方法很多,待遇也會是其中一項,另外,一旦導入智慧醫療,過去各種繁瑣的文書工作將減輕,這些全部會一併考慮進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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